注意事项

1.没有台湾的签证不允许入台。

   中国国籍的朋友也没有例外必须申请。

2.在台湾的滞留期间为、含入境日15天之内。(最长期间为15天14夜)

   ※但是,考虑到因为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按时回国,建议您预留1到2天的提前量。即使是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超过期限也是违反行为。

3.护照需要有六个月之上的有效期。

   以进入台湾的日期为基准,而且需要持有回到日本时仍然有效的再入国许可。

4.护照的最后一页的签字栏里面,必须有持有者本人的签字。

   字体需要和申请书的签字一致

5.中国国籍的旅行者,进入台湾境内,具有遵守旅行计划表日程的义务。

   出发日期,回国日期,航空公司,旅店,路线等发现变化的时候,需要办理正规的手续,申请新的旅行计划表(申请日期截止到出发日的一周前)。

   ※如有在出发前,没有经过正规的办理手续,而擅自更改行程的行为发生,其个人可能被禁止入国以及受到其他的相关处罚。

6.申请人的非中国国籍的旅行陪同者,不需要遵守旅行计划表。

7.需要指定日本方面的代办申请的旅行社,以及台湾方面负责安排的旅行社。

   由于在申请签证的过程中,旅行社负有和申请者的连带责任,所以只有台湾政府公认的旅行社才可以为您办理相关手续。不只限于飞机票的预定和旅店的预约。(在申请签证的同时,我们也提供相关的服务。)

8.如果您不住在旅店,而是住在台湾的亲友家,那么您需要提交该亲友的住址,姓名,联系电话的证明资料。

   ※如果您要参加非指定旅行社的旅游活动,则需要提交[旅游参加证明书]以及[机票预约证明]。

9.台湾地区出入境许可证的有效期为,自出入境许可证取得日起的三个月。

   请您务必在三个月之内进入台湾。这个是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参加条件。根据台湾政府的规定,该条令有更改的可能。

10.资料的提交。

  资料准备好了以后,请通过邮递的方式或者直接来店的方式提交。护照的原件请不要邮递,而是通过直接来店的方式提交。如果您不知道本旅行社的地址,欢迎您通过电话,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。

11.资料的提交。

  商务签证和国际会议等相关签证申请的时候,需要有一定的提前量,否则可能会延误行程。所以请一定要提前申请。(至少提前一个月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