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申请前请电话预约。
所需文件【定住者】
※原始文件需要加盖印章。(副本不能作为原件提交。)
1.护照 原件·复印件2份
- 前往台湾日起、6个月以上护照有效期限。
- 最后一页务必有本人签名。
- 邮寄时一定要附上护照原件。
- 带有照片的页面(复印件2份)
- 护照有更新的情况、护照更新页面(复印件2份)
- 永住许可页面(复印件2份)
- 带有本人签名页面(复印件2份)
2.本人照片 2张
- 3个月以内。
- 照片为纵向 4.5cm×3.5cm
- 头颌至下顎的长度 3.2cm~3.6cm
- 如果不是护照照片・如果不是指定的大小
→请重新拍照。 - 请务必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。(2张)
- 照片为彩色照片。黑白照不可。请脱帽后拍照。
- 对照片的检查非常严厉。请注意条件。
建议在专门店拍照。
请遵守照片的要求事项,因此签证无法顺利申请,需要重新拍照。
3.申请书 原件1张
- 申请书请务必用繁体字填写。
4.在留卡(旧 外国人登记证) 正反面复印件2张
- 在留資格卡片的有效期限要在出発的日期算起要在1個月以上的有要效期間
- 如果正在申請在留資格要在在留卡片的後面蓋有日本法務省「更新中」的字様的印鑑方能申請去台湾的資格。
5.住民票( 旧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) 原件1份·复印件1份
- 发行期限为3个月以内
- 标注着国籍、在留证明、在留卡番号、家庭成员
- 不能使用广域交付住民票。
6.旅行计划书 原件1份
7.在职证明 原件1份·复印件1份
- 发行期限为3个月以内
- 如果您有银行存款余额证明,则不需要。
- 如果难以提交「银行存款 余额证明」,请提交此项。
8.银行存款余额证明(超过70万日元) 原件1份·复印件1份
- 发行期限为3个月以内
- 由银行开取的,带有本人名义的存款证明。存折不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