ゴーゴー旅行社/GoGo Travel Agency

電話:092-291-0777 FAX:092-291-9778 営業時間:月~土  9:00~18:00 〒812-0026 福岡市博多区上川端町10-15 ローズマンション6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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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申请前请电话预约。

所需文件【管理】


★申请条件★

◯必须在日本工作超过一年

  • 滞留期间,一次性离开日本连续30日以上,该年度不算滞在年数。比如,来日3年,每年离开日本连续30日以上,滞在年数为0年。(不超过连续30日,多次离开日本ok)


※原始文件需要加盖印章。(副本不能作为原件提交。)


1.护照 原件·复印件2份

  • 前往台湾日起、6个月以上护照有效期限。
  • 最后一页务必有本人签名。
  • 邮寄时一定要附上护照原件。
  • 带有照片的页面(复印件2份
  • 护照有更新的情况、护照更新页面复印件2份
  • 永住许可页面复印件2份
  • 带有本人签名页面(复印件2份

2.本人照片 2张

  • 3个月以内。
  • 照片为纵向 4.5cm×3.5cm
  • 头颌至下顎的长度 3.2cm~3.6cm
  • 如果不是护照照片・如果不是指定的大小
    →请重新拍照。
  • 请务必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。(2张)
  • 照片为彩色照片。黑白照不可。请脱帽后拍照。
  • 对照片的检查非常严厉。请注意条件。
    建议在专门店拍照。
証明写真の撮影例

请遵守照片的要求事项,因此签证无法顺利申请,需要重新拍照。


3.申请书 原件1张

  • 申请书请务必用繁体字填写。


4.在留卡(旧 外国人登记证) 正反面复印件2张

  • 在留資格卡片的有效期限要在出発的日期算起要在1個月以上的有要效期間
  • 如果正在申請在留資格要在在留卡片的後面蓋有日本法務省「更新中」的字様的印鑑方能申請去台湾的資格。

5.住民票( 旧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) 原件1份·复印件1份

  • 发行期限为3个月以内
  • 标注着国籍、在留证明、在留卡番号、家庭成员
  • 不能使用广域交付住民票。

6.旅行计划书 原件1份


7.在职证明 原件1份·复印件1份

  • 发行期限为3个月以内

8.银行存款余额证明(超过70万日元) 原件1份·复印件1份

  • 发行期限为3个月以内
  • 由银行开取的,带有本人名义的存款证明。存折不可。

9.企业印鑑証明書 原件1份·复印件1份

  • 发行期限为3个月以内

10.公司登記簿謄本 原件1份·复印件1份

  • 发行期限为3个月以内
第一次在本公司咨询或申请签证时,请电话联系。第一次在本公司咨询或申请签证时,请电话联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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